各市場參與主體:
為做好北京證券交易所(以下簡稱北交所)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(以下簡稱全國股轉系統)投資者證券賬戶管理工作,經商北交所和全國股轉系統,現將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變更為北京市場賬戶標識,北交所與全國股轉系統共用證券賬戶體系。相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對于新開深市證券賬戶并擬參與北交所、全國股轉系統業務的自然人及普通機構投資者,新開戶時,應當主動向證券公司提出新增北京市場賬戶標識申請,提交《證券賬戶開立申請表》(附件1),并勾選北京市場賬戶標識。
對于新開深市賬戶并擬參與北交所、全國股轉系統業務的特殊機構投資者,需在中國結算北京、上?;蛏钲诜止鹃_立證券賬戶后,再向證券公司提出新增北京市場賬戶標識申請,提交《證券賬戶業務申請表》(附件2),并勾選北京市場賬戶標識。
二、對于已開深市賬戶的自然人或機構投資者(包括特殊機構投資者),擬新增辦理北交所、全國股轉系統相關業務時,應當向證券公司提出新增北京市場賬戶標識申請,提交《證券賬戶業務申請表》(附件2),并勾選北京市場賬戶標識。
三、產品賬戶、證券公司做市專用證券賬戶由中國結算統一添加北京市場賬戶標識,無需單獨申請。
四、證券公司申報新增北京市場賬戶標識時,還應當申報賬戶的使用信息。
五、對于不再參與北交所及全國股轉系統業務的自然人或機構投資者,應主動向證券公司申請取消北京市場賬戶標識和使用信息,或直接申請注銷相關賬戶。
六、證券公司可以采取臨柜、見證、網上方式為自然人辦理北京市場賬戶標識新增、取消業務,可以采取臨柜、見證方式為機構投資者辦理北京市場賬戶標識新增、取消業務。
證券公司應當在其柜面系統對北京市場賬戶標識的新增、取消等辦理方式進行標識,區分臨柜、見證、網上等辦理方式。
七、投資者申請辦理北京市場賬戶標識新增或取消業務時,需提交:
(1)《證券賬戶開立申請表》或《證券賬戶業務申請表(適用于辦理證券賬戶查詢、變更、休眠激活、注銷、網絡服務業務)》;
(2)投資者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〔各類投資者辦理賬戶業務使用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具體類型參見《證券賬戶業務指南》《特殊機構及產品證券賬戶業務指南》(以下統稱《指南》)證券賬戶開立部分有關規定〕;
(3)《指南》總則規定的經辦人授權證明材料;
(4)境外投資者還應提供《指南》總則規定的相關公證認證翻譯等材料。
八、證券公司應當依據投資者新增、取消北京市場賬戶標識的申請,向我公司統一賬戶平臺提交業務申請。我公司校驗通過后,根據證券公司的申報添加或取消北京市場賬戶標識。
九、對于存量的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,中國結算將統一變更為北京市場賬戶標識。
十、本通知自2021年9月17日起實施,《關于新設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的通知》《關于優化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有關業務的通知》同步廢止。
特此通知。
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
2021年9月17日